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020年1月1日起,安徽高速公路收费将调整,其中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相应降低。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2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的计费方式实施后,超载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

  “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利于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据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我省邀请专业机构经过科学测算,对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按车(轴)型收费标准通过对历史实际收费数据校验,测算结果每年可降低货车通行费负担1.65亿元。现在我省收费公路执行安装ETC的车辆用户通行费九五折优惠、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八五折优惠政策。计费方式调整后,执行《方案》的基础上,这些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其中,货车八五折优惠政策,按照已出台的文件精神,执行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至2020年底。

  需要货车司机注意的是,新标准实施后,对标准装载的车辆通行费会有所下降,同时空载货车的车辆通行费将有所上升,建议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提高车辆实载率和运输效率,降低通行成本。(记者 史睿雯 许梦宇)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