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房产中介作幌子,以低房租吸引租客,进而签订虚假合同骗取房租,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侦破一起骗取租客房租的案件,诈骗嫌疑人被依法拘留。

  12月1日,刚毕业来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某公司上班的小陈在一个租房QQ群里咨询租房的事,很快一个自称周某的人主动联系小陈,对方称自己是合肥某房屋托管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和房东谈房价,而且每月房租比市场价要便宜五六百左右。小陈信以为真,随后双方约定12月2日中午看房。

  在骗取小陈信任后,周某又在网上联系到合肥某房产中介公司,称自己需要租房,并按照小陈对房屋的要求寻找房源,与该房产中介公司也约定在12月2日中午同一时间看房。

  到了12月2日中午,三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滨湖世纪城某小区北门见面。随后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小陈和周某看了一套房子,小陈比较满意。事后,周某以“还需要再看看”为由支走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接着与小陈约定当天下午签订合同。

  下午三点左右,周某与小陈按照约定在滨湖金融港见面签订合同,一份是“房屋租赁合同”,一份是“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周某要求小陈先“押一付三”,并且编造理由说房屋钥匙第二天才能给小陈。小陈有点不放心,但又经不住低价房租的诱惑,提出先“押一付二”,周某也“欣然同意”。随后小陈支付了周某3450元的房租。

  当小陈按照合同上所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房东时,发现号码是空号。再联系周某,对方手机已经停机。小陈这才发现自己被骗,赶忙跑到小区物业公司咨询房东信息,发现与合同上提供的房东信息根本不相符,此时小陈已经确定自己被诈骗,于是到滨湖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滨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周某的行踪。12月11日,当周某出现在滨湖新区某大饭店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此时,他正在如法炮制约定其他客户准备实施诈骗。

  据周某交代,自己利用租客和中介互相不认不识,租客以为自己是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房产中介公司以为自己是跟租客一起看房的客户,从而达到两边欺骗的目的。

  目前,周某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汪佳影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周梅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