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今年9月份,我听说高王村这一片要被改造成中央公园,就想着买点树挣点钱,反正现在的树都会被砍掉,以为没人会管,没想到……”

  11月5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花园大道与青海路交口高王地铁站附近有人乱砍滥伐树木。接警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出警,现场抓获非法砍伐树木嫌疑人1名,后又陆续抓获非法砍伐树木嫌疑人2名,非法收购树木嫌疑人1名。

  经调查,今年9月以来胡某、黄某、张某、张某某等3人得知原合肥骆岗机场所在的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的高王村一带将被改造成中央公园,看到高王村一带的树木茂密,想着反正以后这些树木都会被砍掉,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要砍树赚钱。

  但高王村这带的树木都属于退耕还林的树木,村民当时都享受到了退耕补助,按照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砍伐,如果确实需要砍伐需向当地县级林业申请,办理采伐证。

  胡某等人以前从事过砍树行业,明知无证砍树是违法的,但存着侥幸心理。第一次砍伐,胡某等人按照树木的粗细每棵60-100元不等,从高王村五户村民手里买了100棵树,便开始砍伐树木,卖给收购树木的张某某,运到山东等地贩卖。胡某等人砍伐树木一共卖了13000元,除去本金,每人平分了2000元。后来陆陆续续几人共砍伐树木300余颗,案值十万元左右。

  目前,4名嫌疑人均因滥伐林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法律的制裁。

准备运走的木材准备运走的木材

  官方释法:

  砍伐林木是一个与法律高度相关的话题,稍有不慎,便会触犯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法律之所以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行为,是因为滥伐林木破坏了国家林业资源,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现实生活中,部分人对法律规定欠缺了解,部分人为图省事往往对法律规定置之不理,还有部分人误认为砍伐自种树木不在法律规定的打击范围内,其实上述做法和想法都不对,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遭到惩罚。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需要砍伐或者收购树木时,应当向林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办理相关证件,并严格按照所许可的内容进行伐木作业。(记者 张毅璞)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