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基动力醇可以当酒精使用,而且火苗更蓝、比酒精烧的时间更长。”听到这个宣传之后,因未恰当使用“生物基动力醇”,多人被烧伤。8月28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店前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不当使用“生物基动力醇”引发的纠纷。
2018年4月18日晚,刘某回娘家参加聚会,晚餐过程中姐夫胡某在另一姐姐的示意下,将罗某等人推销的“生物基动力醇”加入尚有一点点余火的酒精炉内,发生燃爆致刘某等人被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罗某等人支付了刘某的医疗费,但就余下损失,各方未能达成一致。刘某遂将罗某等四人告上法庭。经过一次调解不成后,8月27日,店前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合议庭在进一步查清事实后,对各方分别一一分析责任、阐明利弊,最终各方就刘某和其他烧伤人员的损失赔偿达成一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