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安徽省芜湖市、蚌埠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六安市5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

  据了解,试点城市必须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包括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分级诊疗,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能够为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城市规模适宜,市域内有较强实力的牵头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发展较为均衡,布局较为合理,有“分区包段”的地缘、资源基础;制定了本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工作,具有试点工作基础。

  陈旭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