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讯(王澍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李萌)老人因生活不如意,竟想自焚,结果引发了一场火灾,自己人虽然没事,然而却涉嫌犯罪。8月11日记者从芜湖鸠江区法院获悉,近日该名老人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悉,被告老孟今年已年近七旬,今年2月23日中午,其在家饮酒,期间想到其租住的房屋要被房东提前收回,加之生活上和老伴因为金钱问题经常吵架,老孟就感觉生活中充满不如意,在酒精作用下,一时想不开,打算放火自焚。

  随后老孟将家中的几床棉被全部搬到客厅,用打火机点燃后,自己睡在上面,准备用这种方式自杀。庆幸的是,老孟孙子来爷爷家吃饭,看到爷爷躺在燃烧的棉被上,赶紧将爷爷强行拉出房间,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由于报警及时,消防人员赶到时,火焰仅吞没了客厅,消防人员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法官说法:

  危害他人安全被判犯放火罪

  8月11日记者从鸠江区法院获悉,老孟自焚未遂,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了整栋楼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其行为触犯法律,构成放火罪。

  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家属又代其赔偿了房东的损失,取得其谅解,法院综合上述因素,对老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的刑罚。

  (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