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在网吧趁网友熟睡时,秘密盗走两部手机。日前,巢湖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27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杨某至巢湖市北门一网吧二楼,趁被害人高某熟睡之际,窃取高某放在网吧二楼电脑桌上的黑色手机一部。经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755元。

  2019年1月1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杨某再次至巢湖市北门该网吧,趁被害人高某2熟睡之际,窃取高某2放在网吧二楼电脑桌上充电的“红米4”手机一部。经认定,被盗“红米4”手机价值人民币250元。

  1月12日,杨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005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