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当“和事佬”的市民注意啦!3月2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受聘的特邀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将得到一定的补助。

  特邀调解员是指经法院聘任的,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工作的人员。

  据了解,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调解能力;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官、技术调查官、律师;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或商会调解组织、诚实守信的知名企业等组织推荐的人员将优先选任。

  报名方式为推选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形式,推选报名由各机关或组织统一递交材料。自主报名的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

  推选报名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特约调解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自主报名的填写《特约调解员报名表》。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获知详细信息。

  此次选聘程序为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任命与培训,经审核后聘任的特邀调解员任期三年,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合肥市中院将对特邀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给予一定补助。

  正言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