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及叶宜津等版本认为,对婚姻以外有行人工生殖需求者,如单身女性且具有养育子女能力,有生育需求者应开放使用人工生殖法。
国民党立法委员”王育敏指出,“代孕生殖法”在2004年提出,经过5年多的讨论以专法规定,并将人工生殖法与代理孕母脱钩。
邱文达表示,支持代孕原则,透过“人工生殖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纳入,目前重要的是在配套及管理。“健康署长”邱淑媞表示,代孕者在怀孕期间仍有反悔权,怀孕24周内可以选择人工流产。
邱淑媞指出,“卫生福利部”版本已在法规会,将在2014年1月3日开会讨论,依行政程序再送到“行政院”讨论并进行性别影响评估,希望在几个月内可以送到“立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