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拿救命钱,找亲友借证件
在湘雅三医院住院一段时间后,聂水华回到了老家衡山县东湖镇南溪村做保守治疗。每隔两天,聂水华就要由父亲聂炳光骑着摩托车翻越衡山,到大山另一边的南岳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做透析。
此时,家里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聂水华的哥哥聂志军开了一家酒楼,围着酒楼里的麻将桌,聂水华开始找亲友借证件办理假手续。亲友们知道能帮忙“拿救命钱”,都欣然答应。
2012年11月,聂水华的哥哥从熟人处听说到聂水华的发票有问题,当天晚上,聂水华家召开了家庭会议。
聂水华至今都记得当时那令人窒息的气氛,哥哥聂志军一通乱骂后,便不再发声,父亲也一言不发,两个男人围着她吞云吐雾到深夜。2012年11月18日早上,三人来到警局自首。
当天的天气很凉。聂水华说,她此前根本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在公安自首的时候,警察也很礼貌,气氛不太紧张,她以为交罚款就行。
2013年9月12日的判决书,让聂水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作为第一被告,衡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聂水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哥哥聂志军因在假释期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父亲聂炳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对涉案亲友、邻居也分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5000元罚金不等的刑罚。
对于判决结果,所有人都没有异议。事发后,聂水华记得哥哥家的门槛上长期都粘着泥巴,不少无辜受累的亲友上门,大家没有明说什么,但她知道是为何而来。亲友们都只知道帮水华取巧报钱,并不知道其背后的发票是哪来的,更不知道那是有问题的,结果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