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将重点检查染发烫发及祛斑美白等化妆品

  安徽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1月11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规范美容美发机构经营化妆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以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市、区)主要商业和集镇的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单位,以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类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

  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检查供货方合法性,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合法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经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存在自行配制化妆品的情况;广告合法性,化妆品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不良反应报告,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的,是否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对《条例》相关内容的熟悉情况。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是《条例》实施后安徽省部署开展的首次化妆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