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民携手救助受伤猎隼
12月12日中午12时许,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村民张某某抱着一只盒子到辖区海口派出所报案称:刚刚在其种地的水沟边捡到一只受伤的“野鸡”,送到派出所请求救助。
民警检查发现该飞禽左边翅膀受伤。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对受伤飞禽投放食物和水,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林业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有效救治。
通过微信联系,安庆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该受伤飞禽学名猎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在安庆市林业局的协调下,民警将猎隼移交给安庆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目前,受伤猎隼得到了专业救治。野生动物保护人员表示,待其完全恢复健康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通讯员 潘扬 全媒体记者 付玉 文/图)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