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乱许“诺” 安徽这个开发商被罚195万!

  “买顶层送顶楼拓展空间”,今年5月,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徽中丞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向顶层住户作出这样允诺。因此,顶层购房者购房的每平米均价,还高于其他楼层(除一层外)1000元。而结果是,15户顶层住户购房后动工浇筑了顶楼混凝土顶盖,却被城管执法部门定性为违法建设。

  与此同时,该开发商还宣传“六大公园萦绕城市生态高地”等内容,也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是虚假宣传。12月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该开发商被罚款195.165万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中丞国宾府”房地产项目,是经规划部门审批为顶层以上没有顶的框架结构的商品房项目,且在该项目的《马鞍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里,也未有顶层以上框架结构的说明。

  而开发商在销售顶层住房时,允诺“买顶层送顶楼拓展空间”:顶层住户可以通过指定楼板打通到顶楼并在顶楼加盖浇筑框架结构后,能利用浇筑后的密闭空间和顶楼露台,故顶层购房者的购房价格每平米均价高于其他楼层(除一层外)1000元。截至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时,项目交付35户顶层住户中有15户动工浇筑了顶楼的混凝土顶盖。但这一行为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定性为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拆除。

  据悉,截至该案件终结,开发商已售上述顶层商品房共计121户,其中已签订《马鞍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117户,未签订上述合同4户,合计违法经营额201971481元。

  与此同时,安徽中丞马鞍山置业宣传项目“六大公园萦绕”的行为,也定性为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宣传“步行到万达广场仅需十分钟左右的路程,驱车去金鹰、大华也仅需十分钟车程”的行为,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此后,在9月29日举行的听证会中,开发商作出陈述、申辩。但执法支队制作了该案的复核报告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建议维持原处罚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案件中,开发商在销售顶层商品房时,销售人员允诺顶层住户可以在顶楼加盖浇筑框架结构,并能利用顶楼露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罚款180万元。

  最终,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开发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95.165万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