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盗窃土狗 三人获刑

  在农村,有不少人养狗来看家护院。但有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些狗,射杀后卖出谋利。在阜阳市颍上县就有这么几个人,利用夜色的掩护潜入农家偷狗,最终落入法网。

  时间回到4年前。2016年9月的一个夜晚,颍上县黄桥镇某村里,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下,走下来三名男子。他们张望一番后,来到一户村民家附近。

  其中一名男子拿出弓弩,对着村民家门口的黑色土狗发射毒箭,狗呜咽几声便没了声息。三人拿出编织袋,正准备将土狗带走,邻居听到响声,开灯出门查看,三人仓皇逃离。

  这三名男子,分别为吕洋、吕峰、大亮(另案处理,因犯盗窃罪获刑),均为颍上县人。三人平时不务正业,发现射杀农村土狗可卖钱后,便密谋一番,实施偷狗计划。

  此后,三人多次合作,先后潜入江口、慎城、红星、十八里铺、古城等乡镇,以同样的方式盗取农家土狗。

  其中,三人驾车来到慎城镇,用毒箭将村民顾某家的两条狗射死后,被顾某发现。吕洋在逃离现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顾某殴打致伤。经鉴定,顾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6年12月5日,吕洋因涉嫌犯盗窃罪、抢劫罪被颍上警方抓获。吕峰、大亮潜逃。

  经侦查,2016年9至12月份,吕洋伙同吕峰、大亮共盗窃18条狗,价值4140元。

  随后,颍上法院对吕洋进行了审理,认为吕洋伙同他人盗窃狗,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盗窃的过程中,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行为抗拒抓捕致一人轻微伤,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吕峰逃脱后,又伙同他人继续偷狗。2018年8月,他被凤台警方刑拘。2019年10月,他被颍上警方带回颍上调查。经认定,2016年至2018年,吕峰共作案20次,被盗家犬总价值13815元。

  颍上法院审理认为,吕峰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他还有上述盗窃罪没有判决,应进行并罚。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吕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与原判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13815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