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再漂泊!51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蚌埠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朱永鑫)记者从蚌埠市民政局获悉,日前,51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蚌埠,这些因残、因病无法表述身份信息,经多方寻亲未找到家而滞留在市、县救助站内的特殊困难群体终于有了身份。落户后,他们从临时安置救助对象过渡为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正式纳入蚌埠市保障体系进行安置。

  那么,为什么这些人员可以落户?落户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一些寻亲无果、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由于没有身份,成为游离在以户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黑户”。近年来,落户问题越来越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相继出台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文件,明确要求要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疫情防护、医疗救治、站内生活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全方位的保障。

  为让这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真正有“家”可归,今年,市民政局积极对接市公安局、财政局,多次研究这部分困难群众落户和安置问题,配套出台了流浪乞讨人员落户的制度政策,细化了落户条件、严格了落户程序、建立了长效机制,为符合规定的人员依法在蚌落户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落户前,市民政局和市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失踪人口信息库、户籍管理系统等数据库进行DNA对比、人脸识别,帮助他们寻找亲属。同时,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掩护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完成一系列甄别、采集工作后,才能最终为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落户后寻亲成功的,民政部门会护送其返回家乡,同时注销蚌埠户籍。

  落户以后,他们将享受到何种保障?据介绍,落户后,他们拥有了公民身份,纳入相应的保障体系。18周岁以下的将纳入孤儿保障体系,享受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18岁以上的,将纳入特困人员的保障体系,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等;残疾人的,还可以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的相关保障政策。此次落户人员会分批次逐步转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定点医院等安置场所予以集中供养、医疗救治,实施老人、孩子、残疾人分类照料,使他们得到更为专业的照护。

  来源:蚌埠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