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骗人转账后拉黑,跑不了!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诈骗案一直是多发犯罪之一,近年来各种新型诈骗案多发,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特点。但熟人间诈骗,得逞后将人拉黑的“初级诈骗”依然存在。近日,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案在肥西法院审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4日,被告人李某某与原告李某甲因为店面转让的事情而结识,并得知李某甲很想挣钱。2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虚构从东南亚国家向国内的银行账户转账,可以按点提取利润的工作。李某甲信以为真,认为有利可图,表示愿意从事该工作。被告人李某某便虚构要先购买5张银行卡作为转账使用,每张2000元。李某甲使用支付宝向李某某转账10000元人民币。得款后,被告人李某某将李某甲的微信及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

  李某甲发现被骗后报案至公安机关。李某某随后被抓获归案,同日,李某某退赔了经济损失。

  行骗拿到财物后拉黑被害人,也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如若遇到类似情况,注意保存证据,比如与行骗者之间的聊天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等,尽力挽回经济损失。(通讯员 徐巧巧 记者 杨琦)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