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偷雨衣为友送行被拘留六日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13日,违法行为人徐某因盗窃了两件价值合计五十元的雨衣被泾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而偷雨衣背后的原因竟然是为送友去车站。

  9月15日11时许,泾县公安局泾川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程某报警称,其摆放在超市门口的电瓶车上的两件雨衣被偷了。民警随即赶到超市现场,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通过调查研判迅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徐某。当民警循着线索找到徐某时,徐某错愕不已,警察竟然会为了两件廉价的雨衣而开展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懊悔地陈述了自己盗窃雨衣的事实。

  原来,9月15日10时许,因雨势较大,正准备骑车送友去高铁站的徐某遂躲至一超市门檐下避雨,避雨途中,徐某发现停放在超市门口的电瓶车上摆放有2件雨衣,一时糊涂下,遂偷走雨衣继续赶路,同时还很“贴心”地为友人“准备”了一件,却不知因此犯下大错,3个小时后即被泾川派出所民警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潘涯磊 记者 吴洋)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