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8日,马鞍山警方接到马鞍山东方万嘉幼儿园学生家长报警,称在孩子身上发现疑似针眼。近日,此事有了进展,记者从法院获悉,该幼儿园一名班主任刘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女子刘某1977年出生,案发前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东方万嘉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2019年4月份以来,刘某在担任该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期间,在该班教室及午休室内,多次使用针状物扎、刺该班7名幼儿(时年均未满5周岁)的身体,致幼儿受伤。

  因为有家长发现自家小朋友身上有伤,得知了小朋友自己或者班级同学被老师针扎的事情,该家长发现也有其他家长在群中反应小孩身上疑似伤口的问题,最终有家长选择报警。

  几名小朋友称,因为其不听话,刘老师就用针扎右腿、屁股等部位。

  经鉴定,其中一位幼儿口腔黏膜破损,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对于此事,刘某予以否认,否认自己实施过针扎小朋友的行为,称日常在班级中自己和班级的其他老师从来没有打骂过幼儿,最多就是声音大一点。

  花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多次采用针扎、刺等手段虐待被看护的幼儿,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据此判决,刘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禁止刘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幼儿看护职业,期限为三年。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