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在合肥的上诉人图像声音清晰吗?”

  “清晰。”

  “在蚌埠的上诉人、被上诉人,图像声音都清晰吗?”

  “清晰。”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案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件,为确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本案采取网上开庭模式进行庭审。现在开庭!”

  2月6日9时,随着审判长余听波敲响法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上诉案。三方当事人分别在合肥市、蚌埠市的家中、办公室参加庭审,另有4个一审被告缺席。

  审判长刚刚核对完当事人基本情况,遇见一个新情况:在蚌埠市的上诉人王女士虽向安徽高院递交了上诉状,但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上诉费,法庭将对她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王女士一听,当即情绪激动,哭诉起来:未能按期预交上诉费用,是因为蚌埠市疫情防控十分严格,银行未能及时受理转账造成的,而非有意不交。她坚持要行使上诉权利。

  对这突发情况,合议庭当即进行合议,查明法院通知的交纳上诉费用的截止日期确实与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时间点有交叉。本着在特殊时期对当事人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原则,合议庭当庭决定,对上诉人王女士的申请及理由予以采信,告知其可以上诉人身份参加庭审,并在庭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用。

  合议庭宣布决定后,王女士连声感谢。其他当事人一致赞同合议庭的决定。庭审继续进行。这起标的达3700万余元的追偿权纠纷上诉案,案情较为复杂。为避免因再次公告送达所造成司法成本加大、审理周期过长等问题,民事审判二庭决定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庭审理。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掌控庭审节奏,历时2小时,庭审顺利结束,各方当事人当庭核验了庭审笔录,对庭审过程表示满意。(记者 陈成)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