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当前,正值春节餐饮消费高峰期,餐饮服务场所人员流动高度密集,容易发生交互感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1月23日,安徽省烹饪协会发出倡议,要求各会员及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按照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安全的高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倡议要求,各会员单位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同时,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记者 史睿雯)

  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按照当地疾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引,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做足防控措施。

  二、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三、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四、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五、每天应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感冒、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暂停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医疗机构就诊,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前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

  七、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餐饮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使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应一客一换;撤换下的物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一次性用品除外)。

  九、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应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空间,要保持空调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并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十、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完善应对方案,一旦发现员工或消费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以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