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今年将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同时,加快《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实现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合肥、铜陵等国家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