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一辆交通违法143起的“违章王”小型越野车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查获,驾驶人也因无证驾驶被处罚。

  当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鳌峰路与宛溪南路交叉口执勤,一辆小型越野车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对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进行网上核查。经查,车辆驾驶人曾持有的“A2”型车驾驶证,数年前因右臂截肢,交管部门按规定对其驾驶证进行注销。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男子无证驾驶的小型越野车在其朋友名下,车检至2018年8月到期,共有143条违法未处理,是一台名副其实的“违章王”车辆。随后,交警按规定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及时处理相关交通违法,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努力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安全行车的遵循者。

  来源:宣城日报

  (责任编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