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期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

  1、安徽绿珍珠茶叶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绿珍珠茶叶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其中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亳州泰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市昌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干,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涡阳县高公镇张士奎土特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太和县香椿基地椿芽腌制厂生产的苔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涡阳县高公镇张士奎土特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太和县香椿基地椿芽腌制厂生产的贡菜(调味苔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涡阳县高公镇长盛酱菜销售处销售的、标称安徽张士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士杰糖醋蒜,纽甜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上海华联超市建平加盟店十字分店(郎溪县)销售的御江堂黄山毛峰,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统一采购并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安庆市迎江区宜城水产批发部自行采购并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永

  (责任编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