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给电瓶车充电,不仅引发了火灾,更等来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2019年10月27日7时34分,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称龙图路与南屏路交口一高层居民家中发生火灾。

  蜀山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达到现场后,消防员立刻对居民进行疏散并迅速处置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被困,无人受伤。经询问得知,当时张某将电动车停放在家中充电时突然起火,断开电源后自己用水灭火没有灭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辖区派出所依法对租户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期天干物燥火灾高发合肥已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千万不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一旦起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问题合肥消防呼吁有关部门规划建设更多的充电桩和集中停放场地。

  已建有集中停放场地的小区,合肥消防提醒物业:

  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专人巡查,专人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严格控制充电时间,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准备。

  要加强电气线路排查,做好充电安全提醒,避免车辆室外充电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短路、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宣传教育,实行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管理,不断提升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潘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任逸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