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讨要债务为由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并实施暴力侵害,事发后竟然潜逃。2019年10月15日,在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民警孜孜不倦地努力下,两名涉案嫌疑人在广西南宁投案自首,最终落入法网。

  据介绍,2017年11月17日15时,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汪某手持受害人朱某的借条、借款人的索债委托书,驾车将其帯至合肥市包河区某小区内对朱某进行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且对其实施暴力,施加压力索取债务。期间,汪某等人还以300元为报酬让所在借贷公司员工领取“看人”任务,非法拘禁持续至2017年11月18日09时,后朱某委托其妻子报警。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展开侦查,但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外地。民警一直没有放弃追逃,通过大量摸排获悉,最终发现嫌疑人藏匿在广西边境伺机出境。民警多次做嫌疑人家属思想工作,劝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最终在民警的努力及家属的劝说下,2019年10月15日,两嫌疑人在广西南宁投案自首,办案民警奔袭千里,连夜将嫌疑人从广西将两名嫌疑人押解回合肥。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汪某均已被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周梅)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