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某卖烧饼,贾某某卖烤面筋。二人同在一个集市摆摊,互相认识。本该互帮互助、和气生财,却偏偏为了争夺摊位一言不合就上演全武行。不仅受伤又赔钱,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史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在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大头鞋业前,史某某等人与被害人贾某某因摊位占地发生争吵, 双方各不相让、互相抓扯头发、拳打脚踢,厮打过程中致贾某某一颗牙齿当场脱落,一颗牙齿松动。贾某某案发当日入院治疗, 该松动牙齿因外伤性脱落。经淮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贾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史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史某某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贾某某各项经济损失3.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已怀孕七个多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玉琪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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