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讯(黄涛黄骊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陶伟)日前,孙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出庭履职,并发表出庭意见。

  今年3月前后,被告人孙某某在经营岱山湖大酒店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在卤制卤菜时,擅自添加罂粟壳并销售给消费者,造成食用人员尿检呈吗啡阳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庭审中,针对孙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胡胜友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他指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幸福指数。司法机关必须严厉打击破坏食品安全、危害民众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