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至25日,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夕凯等1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夕凯等17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4项罪名。2015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王夕凯租赁位于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的门面房,经营名为“鑫凯”的汽车美容租赁店。期间纠集陈学伟等人在店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2017年底,被告人王夕凯等人共同出资租赁位于淮上区丰泰路的门面一间,开设名为“联鑫” 的汽车租赁店,并邀集被告人蔡压力等人无偿将车辆挂在其租赁店内经营。期间,王夕凯多次纠集、安排、指使王落点等人采用暴力、威胁及软暴力等非法手段索要债务。被告人王夕凯等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以王夕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为确保庭审质效,固镇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持续近两天的庭审中,在合议庭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300余人旁听了庭审。(通讯员 陈栋梁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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