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新闻网9月3日讯(通讯员: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帖广水)一男子曾因醉酒驾驶被判缓刑并吊销驾驶证,两年后又醉酒驾驶,9月2日,该男子被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民警行政拘留,其将受到从重处罚。

  8月29日晚,八公山大队民警在常山路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25分许,一辆皖DBVXXX号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检查点时突然加速闯卡逃过卡点驶向二通道,一路逆行行驶到朱岗村一个死胡同被拦停。经呼吸式酒精仪检测,该车驾驶员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随后朱某被带到医院抽血并被带到大队核查违法犯罪信息。经查,朱某于2017年7月4日21时28分驾驶机动车在谢家集区健康路因醉驾被查获,被谢家集区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期执行2个月,罚金10000元,交社区矫正。朱某的驾驶证也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此次经安徽朝阳司法鉴定所检测,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朱某表述,其在八公山区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当晚酒后觉得离家很近,便心怀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被逮个正着。办案民警告知朱某,其因驾驶证被吊销、无证酒驾要受到10日的行政拘留;故意犯罪后5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的,法院将从重处罚。朱某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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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