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美梦正酣时,南方小城的宁静被“打破”。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某为缓解压力、寻求刺激,自行购买弹弓、钢珠,于2018年8月至9月期间多次在夜间骑助力车上街寻找安装有大型墙体玻璃的店铺,并利用弹弓发射钢珠击打店铺玻璃,造成三家店铺钢化玻璃于一个月内被打碎多次,店主损失严重,多次报警。经鉴定,被毁坏的玻璃总价值为11938.75元。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以危险方式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利用弹弓发射钢珠击碎店铺玻璃的行为具有随意性,极易造成不特定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且利用弹弓发射钢珠的威力极大、破坏性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对其适用缓刑。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刑罚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治犯罪,还应起到预防犯罪作用。通过此案,我们更应得到警示,社会压力来自方方面面,作为守法公民应寻求正确的途径缓解压力,切记不能为寻求刺激为所欲为,一旦触犯刑律,则追悔莫及。(宁虹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