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别人打工,却盯上了店里的营业款,河南女子李某在宿州市一家足浴店工作时,暗地里却偷偷在配钥匙。近日,这家足浴店将李某告上了埇桥区法院,称李某在工作期间,多次使用私自配的钥匙盗窃营业款,10个月时间偷了100次左右,合计1万余元。

  经法院审查得知,2017年8月份至案发,被告人李某某多次趁老板外出期间,用私自配的钥匙打开收银台抽屉,盗窃现金共计人民币一万余元及戒指一枚、沙金项链一条,连续作案次数近100次,严重损害了店主权益。

  李某某介绍,她是该足浴店的一名足疗技师,因为自身经济较为拮据,一时间没有快速的经济收入,因此动了“歪心思”。“我私自配了把钥匙,盗取店内营业款,但是怕被发现,每次不敢多偷,只拿一二百元。”从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她一共偷了100次左右,非正常收入1万多元。

  经法院审判,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能够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目前,李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实习生 应超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