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新闻网7月17日讯(通讯员: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通大队杨光)7月15日,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通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查处了一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酿成的单方面交通事故。

  当日下午,大通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巡逻。15时40分左右,在淮南市大通区朝阳东路金地月伴湾门口路段,一辆深色皮卡车自西向东行驶,径直撞向路中间的护栏。事故造成多处隔离护栏受损,碎片散落一地,肇事车辆部分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正在路面巡逻的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并赶到现场。一男子满身酒气地坐于车中,经调阅沿路监控录像,民警确定该男子即肇事车辆驾驶人,遂将该男子传唤至司法检测中心进行酒精检测。经审查,男子王某34岁,大通区人,其对自己午后醉驾出行酿成事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检测中心鉴定,驾驶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8mg/100ml。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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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