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男子游手好闲沉迷赌博酗酒,为发泄情绪多次用随身携带的黑色U型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上万元财产损失。7月2日,记者从界首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以被告人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黑色U型锁一把,予以没收。

  家住安徽省界首市城区的被告人刘某某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他整日沉迷于赌博、酗酒。为发泄情绪多次用随身携带的黑色U型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2018年8月初,被告人刘某某在中南商贸城天安网吧东侧附近,将王某1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白色福田皮卡汽车前挡风玻璃砸烂;2018年8月14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在中南商贸城小花园东南角,将程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黑色奔驰汽车前挡风玻璃砸烂;2018年8月26日晚23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中南商贸城安吉尔净水机店门口南侧,将鹿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褐色荣威SUV前挡风玻璃砸烂;随后,被告人刘某某在公牛爱眼LED灯店门口南侧,将巩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白色传祺SUV汽车前挡风玻璃砸烂;23时5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在中南商贸城科凡定制店门口,将胡某停放在此处的黑色沃尔沃SUV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砸烂。经鉴定,被损毁物品价值共计16668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他对自己惹是生非、无果损毁他人财物,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悔罪,他痛心疾首地承认是因自己一时冲动才酿成祸端,走上了犯罪道路,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界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为泄愤无故生非、任意毁损他们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酌情对被告人刘某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界首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聂涛 记者 吴洋)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