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法被拘留了,绝大多数人不是愁眉苦脸、满腹牢骚,就是捶胸顿足、后悔不已。7月1日上午,天长市铜城镇一名违法行为人被民警送往拘留所时,居然满脸笑容、开心不已!到底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19年6月5日下午,村里统一放水插秧了,天长市铜城镇村民贡某发现自家的麦茬田进水较慢,影响栽秧,当即向村委会反映了情况。村干部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挖掘机对水渠里的淤泥进行清理。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情,可是,看到在场指挥清淤的村干部李某后,贡某想起以前的一起小纠纷,对当年李某的处置不满意,于是,先故意用语言刺激、挑逗村干部李某,又用手上的收割机的吹风机殴打李某,继而抓住李某的衣服,胡搅蛮缠。李某知道贡某无事生非,不想跟他纠缠,就用手推开贡某时,贡某“哇呜”一口,咬伤了李某的右手食指。都说十指连心,看着鲜血直滴的手,疼痛难忍的李某愤怒地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接到110的指令后,天长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副所长程德军带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很快就查清了贡某故意找茬、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事发后,贡某也觉得自己太过分了,主动赔偿了贡某的医药费,并取得了贡某的谅解。天长市公安局酌情从轻处罚,给予违法行为人贡某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新的问题又来了,当时,正值夏收夏种的节骨眼上,考虑到贡某的实际情况,天长市公安局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决定暂缓执行贡某的行政拘留处罚,等待贡某家了秧之后在执行处罚。7月1日,家里的农活全部忙停当了,贡某自觉自愿地来到了铜城派出所,履行了手续后,被民警送进拘留所时,笑嘻嘻地说:“公安局这么客气,让我在家里忙了二十几天才拘留我,公安局对我的处罚和做法我口服心服,毫无怨言、感激不尽!”……通讯员 李自生 许开踟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周梅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