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花甲的林老汉是个外地人,颠簸了大半辈子后,流落到天长市铜城镇,靠做点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平常,林老汉遵纪守法,起早贪黑,待人客气,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小日子过的倒也清闲。不久前的一天下午,林老汉的摊位前来了一位戴着墨镜的客人,林老汉一边为客人那东西,一边与客人唠起了家常里短。谈话中,林老汉得知这个客人姓常,常州的常,他本人就是江苏常州人,目前,在铜城镇租了一处房子,做“皮肉”生意。常老板见林老汉的摊位位于人流密集的地方,加上林老汉很会唠家常,就委婉地劝林老汉帮他介绍生意,遇到需要“特殊服务”的客人,可以帮助客人带个路,每带一次路,常某会给林老汉5块钱的带路费。一听有5块钱的带路费,来回一趟也不会超过5分钟,林老汉当场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没过几天,也就是6月25日下午,林老汉的摊位前来了一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闲聊中,外地男子询问林老汉铜城街上有没有小姐?林老汉突然想起那个常老板跟他讲过的话,随口就对眼前的外地人说:“有有有!我可以给你带路”。说着,林老汉把摊位收拾了一下,就把那个外地男子带到了常老板之前告诉他的出租屋,心知肚明的常老板当场与客人一番讨价还价后,决定以55元的价格,给这位客人安排嫖娼一次。那位客人当场掏出55块钱,递给了常老板。心知肚明的常老板随即抽出40元,给了那个失足妇女,又拿出5块钱,塞到了林老汉的手心里。林老汉十分开心,转身就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继续做他的小生意。

  说起来也巧,6月25日下午,天长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例行清查时,一举发现并捣毁了隐藏在出租房里的这个卖淫窝点,当场抓获了一对卖淫嫖娼的男女,来自江苏洪泽的嫖客宗某、来自江苏金湖的失足妇女金某以及容留卖淫的常某某被民警传唤到铜城派出所接受调查。结果,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发现是林老汉给那个姓宗的嫖客带的路,随即让林老汉收拾好摊子,跟民警去一趟派出所。

  查明案情后,天长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定,分别给予容留卖淫的常某某、嫖客宗某、失足妇女金某和带路人林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通讯员 李自生 许开踟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周梅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