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16人涉恶案件在颍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王某某等16人涉恶集团涉嫌抢劫、非法拘禁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是颍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据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被告人王某某、陈某甲、陈某乙、黄某某来到阜阳后,以传销的形式设立多处犯罪窝点。被告人王某某作为主任负责管理,领导多人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犯罪活动。王某某、陈某甲、陈某乙指使其余犯罪人员通过上课、聊天、打牌、锁门等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该犯罪集团通过殴打、滴蜡、捆绑、让人吸点着的辣椒面、用湿纸巾捂口鼻等方式,逼迫被害人说出手机密码、银行卡密码、微信密码,并通过ATM机取现,胁迫被害人购买虚无的产品加入该团伙。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进行示证,从定罪量刑、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揭露该案恶势力犯罪的本质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并就庭审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

  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咏梅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