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昨日,该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等罪名的被告人杨春燕等15人提起公诉。

  据悉,该组织以公司为载体,分工明确。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借款过程中,利用被害人急于用款的心理,欺骗、诱导、催促被害人签订大量空白的借款合同、采用双倍借条、砍头息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肆意认定违约,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向被害人非法催债。在催债过程中,采取组织多人多次上门骚扰、胁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堵锁眼、破坏门锁、用油漆喷字、摆放花圈……该组织通过上述“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28起,对被害人的身心、家庭及周围邻居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同时造成部分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流离失所。

  该案涉案人员多、罪名多、事实复杂,取证难度大;涉及不同领域,办案阻力大;行为隐蔽性强,“组织”特征认定难。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瑶海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引导公安查清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查清犯罪组织结构以及骨干成员的构成,查清各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查清涉黑组织在当地的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全面落实“打财断血”工作,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依法冻结账户金额一百余万元,查封三套房产和三辆汽车,彻底摧毁涉黑犯罪经济根基。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赵黎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