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淮南交警部门获悉,近日,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一大队利用稽查布控系统,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的驾驶证已被注销,违法车辆多年未审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共计203起、累计计分322分、罚款14400元。

  6月14日中午,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一大队接稽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为皖BGG0XX的车辆涉嫌强制报废,民警立即对该车布控。当天下午16时40分许,稽查布控系统再次报警,该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淮河大道。当天正值中考,四中队正在淮河大道路段执勤,交警发现该车行驶至朝阳美食街公交站台附近,眼见前面就是路口,再不拦截车辆就要溜之大吉。执勤交警果断采取措施,截停路段通行车辆,并形成合围之势接近该车。但驾驶人十分警觉,立即调转方向,驶入非机动车道试图逃跑。无奈交警前后包抄,驾驶人无路可逃,只得停车,但驾驶人开门下车后仍试图逃跑,被交警控制并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询问中,驾驶人支支吾吾,不愿意承认事实,甚至故意报错车牌号企图蒙混过关。根据其提供的信息,民警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查询,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驾驶人陆某明,1965年生,巢湖人,持A2驾驶证,于2009年醉驾被巢湖交警查获,由于当时醉驾尚未入刑,所以驾驶证被暂扣并记12分,但他一直未去处理,导致驾驶证于2012年被注销停止使用。他驾驶的皖BGG0XX车辆有203起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计分322分,罚款14400元,其中甚至有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简直就是“违章王”!而且该车审有效期到2012年6月,由于该车三个年审周期未年审,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在事实面前,陆某明承认了这辆车是别人抵债给他的,他也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不能开车,平时总是错峰出行躲着交警,没想到第一次来淮南就被抓住了。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驶人陆某明由于驾驶已达到报废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等多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着驾驶证吊销,罚款61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该车也将被依法强制报废。(通讯员 付娜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