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不弃,是最长情的告白。近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太白人民法庭宣判了一起适用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宣告芮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丈夫李某担任其监护人,促成了李某完成变卖夫妻共有房屋,救助昏迷快半年的妻子的心愿。

  天道无常,人间有真情。李某、芮某是生活在当涂县太白镇新桥村的一对普通夫妻,柴米油盐酱醋茶,彼此相敬如宾。然而,一场意外彻底打破了小两口寻常的生活。2018年10月8日芮某在骑电动三轮车时意外摔了一跤,导致脑部严重受损,至今仍在高淳区中医院ICU抢救。李某无暇心痛,四处奔走求医,东拼西凑花去医疗费七八十万元。高额的医疗费已经压垮了一个普通家庭,无奈之下李某想变卖夫妻共有房屋,哪怕只为妻子争取最后的一线生机。

  终于,李某找到了房子买家,双方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必须要有芮某的签字才能办理”。一向坚强的李某,顷刻泪如雨下,呜咽道:“芮某如何能签得了字?难道这一线生机老天都要无情剥夺吗?”李某的反应引起了众人围观,也许是被他对妻子的深情打动,人群中有人建议他向法院提起宣告妻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于是,就有了法院宣告芮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谨慎起见,重点对李某动机进行了调查核实,以防李某打着救助妻子的幌子,以行不法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之实。经调查走访,芮某父母、姐弟均表示李某急需医疗费救助芮某。考虑到芮某病情万分紧急,承办法官核实芮某病情后,从快认定芮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接到判决时,对承办法官万分感谢,坦言“这是妻子的救命符”。(刘丹凤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