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一男子将电动车放在单元楼道充电,最终导致火灾。楼内3人因此身亡,另有6人受伤。该男子涉嫌犯失火罪被检方起诉。

  据指控,2018年5月21日18时许,男子纪某某骑着两轮电动车至明光市沙坝小区的父母家中,并将电动车停在某栋楼2单元楼下,后从17楼厨房位置垂放电线至楼下给其电动车充电。因当时下雨,纪某某将充电插排放在车子的后备箱,将充电器用塑料袋包裹后,放在该车踏板上,等待充电器开始充电时离开。

  次日1时许,该车充电位置起火,进而引发火灾,该栋楼17楼住户一对母女逃生时坠楼身亡。另一居民烧伤后送往医院,经过治疗无效身亡。其他6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0万。

  经认定,起火原因是停放在起火点位置的纪某某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检方认为,纪某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进而引发火灾,导致3人死亡6人受伤,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纪某某的辩护人认为,此事是意外事故,纪某某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某无法预知到会发生火灾,“小区有很多类似充电事情,充电燃烧的情况很少发生。本案多种因素产生。此事发生前,小区没有人因为在楼道给车子充电遭到相关部门处罚,所以不能要求一位普通市民意识到火灾的危险。”此案未当庭审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