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与女友在一休闲中心洗脚,女友要找男技师洗脚,徐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徐某某后来揪扯并拳打女友头部,最终导致女友身亡。近日,徐某某被合肥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徐某某,1994年出生于安徽省庐江县,曾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两次判刑。

  徐某某与小娟(化名,女,殁年18岁)是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9月19日0时许,两人在庐江县庐城镇某足道休闲中心内,因琐事发生口角,徐某某揪扯小娟头发并用拳头击打小娟头部,致小娟当场昏迷。

  徐某某供述称,当天其和老表在休闲中心足浴部洗脚,其让小娟也过来洗脚,小娟过来后要点男技师洗脚,他当时不同意,小娟就生气要走,“我拉着她的手不让走,在拉手的过程中她在我脸上打了一巴掌。我生气就抓着她的头发,在她的头部打了二拳,具体打在什么位置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两人发生纠纷后,其他人过来拉架。小娟就蹲在地上哭,随后就昏迷过去。徐某某给小娟进行人工呼吸急救,随后将小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最终小娟还是离开了人世。

  经鉴定,小娟是脑出血死亡。合肥中院审理认为,徐某某故意伤害小娟身体,致小娟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合肥中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