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和县人民法院乌江法庭走进和县乌江镇新圩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今年88岁高龄,年老体弱,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四年前患老年痴呆后一直由老伴照顾,前年老伴去世后独自一人居住,精神状态每况愈下,经常大喊大叫,离家外出。老人含辛茹苦育有三子二女,现在五子女无法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大儿子以老人偏心和财产分配不公为由拒绝赡养。孙某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后,村委会多次协调也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孙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为深入了解案情,多次来到孙某及其子女家中,充分了解情况,并为他们耐心宣讲法律、做思想工作。考虑到孙某年事已高,加上农村地区存在老无所养的现实情况,为广泛宣传关于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法院乌江法庭决定在新圩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乌江镇新圩镇村干部及多名村民代表参与旁听。庭审中,审判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详细宣讲了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论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赡养父母,子女赡养父母是无条件的,不能以没分到财产或不在父母身边等作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赡养父母并不是单纯的给父母一点生活费就可以了,赡养父母要做到三个方面:第一是在物质上供养父母,第二是生活上照顾父母,第三是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审判员当庭给孙某的五个子女及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形象、发人深省的法制宣传课。

  通过法庭审理和庭后的耐心调解,孙某的五个子女最终就孙某今后的居住、生活等各方面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孙某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帮助老人解决了养老问题,还让更多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司法的公正与庄严。庭审虽然已经结束了,但它对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伦理道德和家庭责任感具有及其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王荣 马兰月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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