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常误事,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路遇民警查酒驾,不仅拒不配合,而且在试图逃脱时暴力袭警,造成一民警手指骨折。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8年10月30日20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遇身着警察制服现场执行查缉酒驾任务的民警。当民警要求王某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时,王某某拒不配合,并欲逃脱,遂拳击辅警张某面部,被民警陈某抱住,王某某又掰开民警手部,致陈某手指骨折。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送检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98.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院认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刘宝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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