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在刘兰芳的评书里听到过山大王的这句话,没想到,如今,依然有人狂妄地说出了这句匪气十足的话。4月10日早晨,天长市公安局金集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某矿的运输通道被两辆大货车堵上了,其他车辆无法正常进出,影响了矿区的生产。

  当民警赶赴现场时,发现矿区唯一的通道被多辆运输砂石的大货车赌得水泄不通。经了解,郑某林、郑某山兄弟两给这家矿运输砂石时,多次违反矿区的规定,超载装货,按照事先的约定,矿上暂停给郑某林、郑某山兄弟两的大货车装货。兄弟两不服,就召集一帮大货车司机,用大货车把矿区唯一的道路堵上,不让其他车辆进出,以此给矿上施加压力,企图逼迫矿上恢复给他俩的货车装货。

  了解情况后,民警找到了郑某林、郑某山,告知他们兄弟俩的行为涉嫌违法,必须立即让行,不得影响矿区的正常生产。可是,郑某林居然蛮横地对民警说:“这个矿就在我的家门口。可以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哭笑不得的民警说:“你这话怎么有点车匪路霸的意思啊!”,郑某林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车匪路霸,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接到金集派出所的报告后,天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陆晓东当即指令特巡警大队队员前往增援。在堵路现场,先礼后兵的民警再次对郑某林、郑某山兄弟俩予以警告劝离无效后,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捺肩头、撸二臂,将郑某林、郑某山、李某龙强行带离现场,传唤到天长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并将堵路两辆大货车予以扣押,恢复了矿区道路的畅通。

  经过调查取证,天长市公安局认定郑某林、郑某山、李某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项的规定,构成了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决定给予郑某林、郑山兄弟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给予李某龙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通讯员 孔海涛 许开踟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周梅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