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结合该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定远县第三中学300余名学生及家长到庭旁听被告人伊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给学生们上了一堂鲜活而又生动的法制课。

  2018年7月2日22时许,伊某等4人因哥们义气,伙同他人殴打章某、欧某、王某等人,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伊某等4人均为青年人,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具有非常鲜明的青少年犯罪特点。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悔罪。承办法官经认真梳理和归纳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伊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二年六个月、二年三个月、二年。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不仅直观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神圣,同时也体会到了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会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承办法官表示,邀请学生们旁听庭审,就是要给未成年人现场上一堂法制警示教育课,用实际的案例教育大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同时以案为戒,帮助在校同学们消除法律盲点,增强尊法守法意识。(张仕宏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