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某1995出生,山西人。4月2日上午,他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合肥中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某认为女朋友受足浴店女老板蒋某某的挟制参与卖淫活动,怀恨在心。2018年7月23日晚,张某某认为蒋某某又叫女朋友去卖淫,当即决定杀死蒋某某,于是携带水果刀在足浴店附近蹲守。

  24日凌晨1时20分左右,蒋某某下班后独自走到白马二期与麦当劳中间马路时,张某某从后面对蒋某某左肩颈部位捅剌数刀,蒋某某倒地,张某某逃离现场。后张某某回到租住的小区的家中更换衣服,后来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在路边野地里将刀扔掉,将带血的衣服和裤子烧掉,并于当日6时许乘坐高铁来到六安市,当晚19点左右在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后蒋某某被路人发现,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蒋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检方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张某某表示认罪悔罪,称他当时是与女友电话聊天,从电话那头得知女友又被叫去卖淫,所以一气之下要杀害足浴店女老板。

  蒋某某提出了20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她表示,自己与张某某之前不认识,她没有挟制张某某女友卖淫,而且她和张某某女友是一起开店做生意,也不知道张某某女友从事色情活动,因此她是无辜的。

  此案未当庭宣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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