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陶某某持有B2驾驶证,本想将B2驾驶证增驾成A类驾驶证,哪知却因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轿车不但不能增加成A证,反而被处以1200元罚款,B2驾驶证面临被注销的处罚。

  2月27日下午15时30分,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206国道大关卅铺春运服务执法站执勤。正在路面检查过往车辆时,公路缉查布控系统突然预警,系统预警一辆悬挂皖H**886牌照的小型轿车因“逾期未报废”即将通过春运执法站,执勤民警立即密切注视此车动态准备进行拦截。当该车驶到离执法站前方约300米处时,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立即靠边停车,试图躲避交警检查。三中队副中队长胡鹏带领人员正在该处附近巡逻,看到该车行为异常,果断上前将该车拦停。

  经现场检查,驾驶员陶某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现场随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该车辆。在随后的进一步调查中,陶某某陈述其本身持有B2驾驶证,原准备把B2证增驾成A类证。今天驾驶H**886号轿车准备到六安去,原本想着下着雨,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没想到还是被桐城交警查到了。民警对陶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因零件损耗老化,车辆稳定性、制动性都大大降低,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司乘人员及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当日,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陶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暂扣报废车辆,同时向上级机关呈请吊销其B2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