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过马路边玩手机”、“看到车辆少红灯也敢闯”……生活中,一些行人不按交通规则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不再少数。范忠就是其中之一,不幸的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他却付出了惨痛代价。

  2014年12月9日,为图方便,范忠在北二环某小区北门附近横穿马路,不料被王真驾驶的一辆小型面包车迎面撞倒,事发后范忠当场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发现其身体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因骨骼愈合不佳、固定钢板断裂三年间范忠历经三次手术治疗,住院100余天,共花费高达3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

  交警部门认定,范忠横过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应承担次要责任。王真疏于观察致客车前部撞到范忠,负主要责任,因双方及保险公司、肇事车辆所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间对具体事故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近日,范忠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真、汽车销售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结合范忠伤情和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鉴定书,在法官的悉心指导、耐心调解下,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分别一次性赔偿范忠各项损失共计110000元、183000元、范忠承担案件受理费1082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句出现在电影《流浪地球》中的台词,不仅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更是告诫包括行人在内的所有交通参与者提升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文中人名皆为化名)(郑青桂静汪超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