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颍东公安分局口孜派出所的协助下,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控制。迫于公安、法院联手执行的威慑,李某很快让侄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偿还了赔偿款,一起15年前的旧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子还要从15年前说起。

  刘某与李某均是颍东区居民,两家的承包地相邻。2004年6月麦收季节,李某在拉麦秸时,因吸烟引起麦茬地着火。火势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刘某尚未收割的8.24亩小麦被烧毁。事情发生后,李某拒绝赔偿,刘某为追要赔偿起诉至法院。

  2004年8月,颍东法院审理后判令李某赔偿刘某财产损失4367.2元。但李某一直不愿给钱,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举家外出务工多年未归,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李某户籍地找人,但均未找到他。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刘某电话称,发现多年未归的李某近日返回家中,“执行110”值班干警立即冒着雨雪驱车前往。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双方因言语冲突导致矛盾升级,李某已被当地派出所控制。法官随后将李某带回法院,经过说服教育,李某最终履行义务,偿还了债务。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