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下午,合肥明发商业广场某楼房内有人发现一对年轻夫妻遇害,两人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疑被利器所伤,屋内可见很多血迹,身上还被胶带捆绑。2月20日下午,作案人王某州被判处死刑。

  检方指控,王某州是被害人贤某某姑父的弟弟。2017年12月9日晚,王某州驾车从湖南省汨罗市来到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位于庐阳区住处附近,次日上午来到明发商业广场的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的家中,吃完午饭后,王某州与贤某某发生言语争执,遂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柴刀,朝贤某某头部连砍数刀,潘某某上前制止时也被砍晕倒地。

  随后,王某州用事先准备好的透明胶、约束带等将两人手脚捆绑,期间见两人再次呼救,王某州为防他人发现,又朝两人头部、颈部连砍数刀,直至被害人不动,并用透明胶带封住两人头部及嘴,导致两名被害人死亡。

  另外,王某州杀害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后,翻找家中物品,从两名被害人皮包中取走约3000元现金,并带走被害人家中多张银行卡及手机、身份证、水杯等物品,随后至地下车库通过车钥匙解锁的方式,寻找到被害人贤某某的轿车并开走。

  离开现场后,王某州从带走的银行卡内多次取款总计43000元,并在路边一水塘内丢弃带离现场的物品,将轿车开至合肥市火车站附近丢弃。

  王某州称,事发当天吃过午饭后,他向贤某某催要曾借其理财的20万本金及利息,因此导致事发。

  庭审现场,王某州对于杀害贤某某、潘某某二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不承认犯盗窃罪。

  合肥中院一审判决,王某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州当庭表示,对一审判决没意见,不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杨军)